细微因果深理

第三章 细微因果深理

第十五节 没钱就去当乞丐

说到僧财,一般是件非常麻烦的事。

佛陀讲过:“具戒解脱行者我开许,未守护者丝毫不开许。”意思是说,如果是具足戒律的人、在此基础上通过修行使相续解脱的人,可以开许享用信财,但不是人人都有这个资格的。

尽管不具备清净戒律及解脱的功德,但就像人们常说“经忏师的本事在嘴上”一样,我们在接受信财时,口中还是要认认真真地诵经回向。

包括分念经钱在内,这些问题都需要严谨。说这些也是为了你们,对我一个人来讲,这是无关紧要的事。

假如你没有参加念经,却同样领一份信财,甚至拿了两份三份等,这是在造许多大劫不能从无间地狱解脱的业。千万不要这样!

如果没钱,去乞讨也比这要好得多。提到乞丐,米拉日巴应该是带头人。乞丐去乞讨是正常的,谁也不会说什么。

第十六节 专款专用

如果施主的供养包含居士在内,那就有居士们一份,但像给沙弥、比丘供斋之类的,居士就没有资格享用。这个问题,我们经过再三分析商量,基本上能确定下来。

听说前几天居士林那边念了经,得到一点儿钱,如果分,每个人分不到多少,于是他们就放在“放鱼款”里了。可是,这行不行?是成了善法还是成了罪业?只有佛陀与僧众才能确定,其他人是无法断定的。

《百业经》中说:夏季收入的,却冬季分;冬季收入的,却夏季分;供养佛像右边的,却供养左边;供养左边的,却供养右边。如此,就算是比丘也要感受痛苦,纵经成百上千佛出世也不能解脱。这样的公案,在《百业经》等佛经里是有记载的。

所以,你们绝对没有权利那样做。施主们要供养谁,就必须供给他。如果是供养僧众的,那就分给僧众。如果是供养放生款的,“我们不用于放生而让僧众吃掉”,懂道理的人,恐怕谁也不会这样说。

居士们若有不能决定的事,必须由四位比丘以上的僧团,有理有据地进行断定,不能随随便便说“这样为好、这样有利”等像做生意一样。

第十七节 不该拿的分文不取

你们不管是谁,如果没有参加念经,就不要领取信财,否则会犯根本戒。

千万不要公开拿取或背地盗窃僧财。只要你具足沙弥戒以上的清净戒,就好好参加集体诵经,那佛陀也开许有你的一份。如果没有念经,便不能领信财,否则,后世是会堕入金刚地狱的。

对于信财,不要说自己任意享用,就是给别人,也有非常严重的大罪。但是,对病人,需要提前留出他那一份。不仅是病人,护理病人的人也同样可领取。当然,除了病情严重的人以外,大家身边不要有许多护理者,中断他们的闻法传承,这对你们也不好。

第十八节 不要打狗

你们不要用石头打那些家畜和游浪狗!

我去年也讲过,你们可能认为我心太软,本来我是有心脏病的人,也许是因为这个而心软的。但我确实不是假装,你们打狗,基本上跟用石头打我没什么差别。

当然了,这里是僧众聚集的地方,并不是狗聚集的地方,不该把狗带到传法的现场。若有人能把这里的流浪狗带到别处去养,带走一条,我们僧众会给他念一亿遍观音心咒。

要僧众想办法减少流浪狗,还是困难重重的。所以,大家一开始就不要养狗、喂狗。但这里现有的流浪狗,你们不要打!

小孩们觉得打狗是英雄,实际上,并不是在狗身上逞威风就能得到英雄的称号。以佛法的上等标准来看,勇敢消灭烦恼敌人的,那才是英雄;按照世间法规来说,消灭敌人则称得上是英雄,这在《格萨尔王传》中仙巴大臣唱的道歌里也有。因此,希望你们不要再打这些狗!

第十九节 自他交换

从今以后,只要你们打狗,那就跟打我一模一样。

有的僧人装英勇,用大大的石头如雨点般打到狗身上,我实在忍不了。说起来好像是假装的,但你们在那边打狗时,我心里的确非常非常刺痛。它们也是我的责任,拜托你们了!

从牧区来的那些在家人,我们没法控制,他们会打,也没办法。三恶趣的众生恒常都在感受痛苦,我们也无可奈何。可是,凡属于我的眷属、把我当成上师的人,对一切众生都不能加害,尤其是不要打我们周围的这些老狗,不要伤害这些众生。谢谢你们,拜托了!

确实,有时想到浊世众生因业力显现的痛苦,似乎坐都坐不住,特别是当亲眼见到、亲耳听到,就更难受了。

想想每个进入屠宰场的牲畜,因业所感的痛苦,真的很恐怖。它们在牧区被收购上来后,到目的地之间,一直被装在车里,上下嘴唇被铁钉钉上,据说这样不咀嚼就不会消瘦。到了屠宰场,它们所感受的各种痛苦,除了时间短以外,恐怕跟地狱痛苦没什么差别。一想到它们,心脏病都要发作了,可对此也无计可施。

第二十节 供养谁功德大

依靠佛、法、僧三宝造的恶业,是一切恶业中最大的,而且大多数是现世现报。假设今生没有报,它是顺次生受业,死后必定立即报。相反,供养三宝,哪怕只少量供养,也会培植广大福德。

特别是,与供养佛陀、佛法相比,供养僧宝的功德更大,因为僧宝总集了三宝。

如果供养佛像、舍利塔等,虽有供养的功德,但没有享用的功德,而供养僧宝,既有供养的功德,也有享用的功德。哪怕是供养微薄的资具、食用的一口食物,基本上今生就会成熟果报。而且,并不是今生受报后就完竭了,直至没成佛、没证觉之前,一直会出生广大的果。

僧宝是积福的圆满福田。若能将自己所拥有的财物供养,哪怕只有一点点,也有意想不到的功德利益。

第二十一节 该得的可以接受

财务部门在分配诵经钱时,一定要格外注意。我看了你们关于诵经的规则,念经的人似乎并没有认真念。你们还是要好好念啊!

你们当中,如果不能念长时间的经,作为精进闻思的人,只是简略地念诵,佛陀也是开许的,如云:“供养三界亦不足。”意思是说,对具足清净戒律、勤奋闻思的人,供养三界的财物也不多。

集体诵经的时候,大家要踊跃参加。最近我对你们也讲了吧,领信财时不要说妄语,否则真的会犯根本戒,是在造堕入恶趣的可怕恶业。这一方面是偷盗,第二方面是享用僧财,第三方面是狡诈骗取,很可怕的。在僧财上一定要小心谨慎!除非你是具清净戒律、精进闻思的人,否则不要随便享用信财。

我心里有时会浮现出这样的想法:有的人一辈子吃黑财,真的挺恐怖。只要是造与僧众相关的恶业,就是在造大恶业,跟往生极乐世界绝对背道而弛,不知会不会堕落三恶趣。这些问题,我们活着的时候应该注意,否则,所谓的死亡无常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来临。年少的、年老的,不一定谁先死,死的外缘也是不定的。

那什么才是对死亡有利的法呢?就是信心、悲心、实修大圆满法,这些能使你以后不用再流转三有轮回,没有比它更好的了。大家要下功夫勤修。不论是谁,都要尽心尽力修这些法。

第二十二节 诽谤大德也是舍法

如果造了舍法罪,一定没有解脱的机会,这是特别要谨慎的事。

那什么是舍法罪呢?诽谤菩萨也是舍法罪。我们完全不知道菩萨到底在哪儿,所以对谁都要慎重。出家人里有菩萨,在家人里也有,甚至动物群体中有没有菩萨,我们也不得而知。

例如,从前,有一个人去五台山,文殊菩萨让他捎封信给达西,信中写道:“达西大菩萨:您以此身份利益众生已圆满,今当前往东方现喜刹土。”那人到了成都一带的一个城镇,到处打听,根本没有叫达西的人。最后有户人家说,他家有头猪叫达西,明天就准备杀了。那人心想不知道菩萨在哪儿,于是就把信放在那头猪面前。那猪用嘴巴拱开信,看完就死了。

这样的菩萨,在各种飞禽走兽中都有,菩萨发愿时也念“愿成鸟兽城中乞”,还发愿转生为受赞叹者、被诋毁者、病人、说法者等。甚至在娼妓、屠夫里,也有许多菩萨。

为此,严格地说,对一切众生都不能取恶名、说过失,否则会成为舍法罪之因,很危险。

第二十三节 谤法也是舍法

对于甚深法,觉得不是正法,对正法生邪见进行诽谤,都是舍法业。

比如,我们闻思的人为了维护宗派,以贪执自方、嗔恨他方的心,说新派的观点不合理,或者说噶举派的观点不合理、觉囊派的观点不合理等等,都是舍法罪。

这样说的人,藏地在家男女中一般不多,就是出家人里有。不过,以前新派、旧派僧团不和时,下面所属的在家人也随着他们造了很多舍法罪。所以,不可诋毁正法宗派。

当今时代,真伏藏师与假伏藏师、真成就者与假成就者非常多,凡夫人无法分辨是真是假,因此应该不破不立,保持中立为是。就像《经庄严论》中所说:“意罪自性恶,非理色非理,疑法何须说,等舍善无过。”